外国语学院

外国语学院听课制度

一、总则

为了解和掌握学院课堂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课堂教学改革的深化,切实保证教学质量,根据《成都体育学院关于建立干部、教师听()课制度的规定》的相关要求,特制定学院听(看)课制度。各级领导、教学管理人员和所有任课教师必须坚持执行听(看)课制度。


二、听课人员及时间要求

1、学院管理干部每学期听(看)课不少于10次;

2、教研室主任及其他教学管理人员每周听(看)课不少于1 次;

3、学管干部及辅导员每周需听(看)课2次;

4、鼓励教师间开展教学示范与观摩,相互学习借鉴,提升教学设计及课堂教学能力。


三、听课要求

1、听(看)课分随机性听(看)课和症断性听(看)课两种。听(看)课人员应根据听(看)课记录本相关要求填写。听课记录应力求详实、具体,发现问题,并提出意见与建议。

2 、听(看)课者应将评价和建议及时与授课教师沟通,并将有关信息反馈给授课教师所在的教研室,并做好听(看)课记录的存档。

3、各教研室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四、其他

听(看)课作为教学管理人员和教师的教学工作计入总工作量,并纳入相关部门及教师个人的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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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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