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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的通知

院内各部门: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本部门教师进行申报,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申报条件: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报青年课题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5岁(1978年6月4日之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课题申请•评审书》中所涉及的课题组参加者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和亲笔签名方为有效。

2、限项要求: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在研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负责人不得再申报新课题。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其他项目或其他国家科研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其他项目或其他国家科研项目。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和教育部级课题互不贯通,申请人只能从中选一。得到政府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以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等)资助的在研课题或项目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不支持已有两个以上其他来源的在研项目的研究者再次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上述各类课题的结题均以结题证书注明的时间为准,并须提供结题证书复印件。

3、申报指南:本年度只设重点招标课题指南,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申报的重点招标课题名称须与指南保持一致,不得自行更改或添加副标题。其他类别课题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鼓励开展反映国家需要和国际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教材、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为直接目的课题研究。

4、资助额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点招标课题资助标准为20-25万元、一般课题资助标准为12-15万元,青年基金课题资助标准为10-12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平均为3万元、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平均为2万元。

5、完成时限: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原则上要求在1-3年完成,最迟在5年内完成。决策性研究应在1年内完成,其他类型研究课题可适当延长。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

6、上交材料:课题申请书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重点招标课题《评审书》纸质材料一式7份;其他类别课题《评审书》纸质材料一式4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7份。

7、我校申报截止时间:本次申报我处将集中受理材料,请各位申报者于7月9日上午9:00——12点期间到科研处交申报材料,同时报送电子文稿,逾期一律不再受理。

   科研处电子邮箱:cdtykyc@163.net,成体科研QQ群:26876477

特此通知

 

附件:201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重点招标课题指南.doc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doc

2013年课题申报组织办法.doc

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doc

 

 

                                         科研处

                                    201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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