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对高等学校科研统计的相关要求以及四川省教育厅年度科研统计工作的安排,我院于即日起开展2013年度科研统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统计方式:由各系部负责教师科研成果的统计、汇总、填报表和提交工作;
2.统计年限:2013年1月1日——12月31日;
3.统计内容:各部门教师以第一作者正式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教材,参加学术会议等;各部门举办、承办的各类学术会议、学术讲座;
4.各部门必须对本部门提交科研统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5.各部门在提交统计数据时一律按照“登记表”格式逐项填写,不得随意更改单元格格式,不得合并单元格;
6.上交时间:请各部门务必于2014年1月2日下午5点之前将统计、整理好的数据表格电子文稿交至科研处;
7.科研处不接受个人提交,请各部门汇总后统一报送数据。
科研处电子邮箱:cdtykyc@163.net。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1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