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按照我院科研工作的计划安排,2013年院级科研课题申报工作从即日起开始。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院级课题的选题需结合学院科研发展、切实解决办学和学科建设中的实际问题开展研究。本次申报不受理教学改革、教材、课件制作等教学方面的课题。
二、学院优先资助为申报高级别科研项目而进行的前期性研究;对青年教师申报的项目予以适当倾斜。
三、限报规定:
1、原则上副高以上(含副高)职称教师不得申报;
2、在研院级科研项目未结题人员不得申报;
3、连续两次获得院级科研项目立项的人员不得申报;
4、同年申报四川省体育局资助项目的人员不得申报;
5、在研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未结题人员不得申报;
6、每位申报者限报1项。
四、院级科研课题的研究期限为1年。
五、各位申报者于12月6日中午12:00之前将申报书打印稿3份交至科研处,同时报送电子文稿。逾期一律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1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