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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四川省社科研究“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项目的通知

 院内各部门:

四川省社科研究“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展开,现将我校申报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安排通知如下:
一、本次申报不设申报指南,申报者自行拟定研究题目,立足学科前沿,着眼于当代中国和四川省情开展研究。
二、本次申报的项目类别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市州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申报课题最终成果形式为论文或研究报告的,在立项后一年内完成(从批准立项之日起算);最终成果形式为专著的,在立项后两年内完成,最长不得超过三年(从批准立项之日起算)。一经获准立项,请务必严格按照计划时间执行,研究过程中一律不得申请延期。
    三、申请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已取得博士学位;申请青年项目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79年7月20日之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没有取得博士学位,但确有实践经验和研究能力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手写推荐书)。
四、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尚未结项者不得申报任何一类项目。
五、本次申报的项目经费按照省规划办相关标准执行:重点项目(资助金额2万元)、一般项目(资助金额1.5万元)、青年项目(资助金额1.5万元),我处不接收超过此标准的经费预算申报。
    六、上交材料:申请书一式5份、活页一式4份,四川省社科规划项目通讯评审意见表(评审意见表)需要装订在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前面,活页和评审意见表夹在申请书内,申请书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七、四川省哲社规划办将对每个项目收取评审补偿费(含微机录入费)现金100元,请各位申报者交申报材料时一并交上。
八、本次申报我处将集中受理材料,请各位申报者于7月15日上午9:00——12点期间到科研处交申报材料和评审补偿费,同时报送电子文稿,逾期一律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1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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