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

关于开展成都市第十三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校内各部门:

  现将《成都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开展成都市第十三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相关材料转发你们,请组织本部门教师积极申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评范围及标准

(一)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或组织(不含中央驻蓉单位和省级机关),在201571日至20161231日期间,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研究报告、学术专著、编著、译著、古籍整理、工具书、社科普及读物;经省级及其以上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刊型内部资料准印证(第0102 号)上发表的研究成果;未曾公开发表但被省部级(含成都市委、市政府)及其以上国家机关采用、推广(出具证明)的调研报告、对策研究及已经结题的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市社科规划研究项目等,均可申报参评。

(二)成都市属单位以外的作者(包括中央驻蓉单位、省级机关、高校等),以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为研究内容,并有学术价值与应用价值的成果,可以申报参评

(三)成都市作者与成都市外作者合作,由成都市作者任主编或副主编并由我市作者完成二分之一以上篇幅的研究成果,可申报参评。

(四)公开出版的多人文章汇集而成的论文集,不能以全书整体名义申报,只允许作者以自己的论文单独申报;多卷本的学术专著,须待各卷出齐后,以最后一卷的出版时间为准申报参评;丛书以单本著作独立申报参评。

(五)凡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属申报参评范围:各类教材;文学作品;新闻报道;领导讲话、工作总结;年鉴、辑集的人物传略、回忆录及无研究价值的简单剪辑转抄的资料书;已申报省、市“科技进步奖”或“教学成果奖”的研究成果;著作权有争议、尚未妥善解决的研究成果;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规定,属国家秘密的研究成果;已获省、部级(不含成都市级)以上的社科优秀成果奖。     

(六)凡参评社科成果,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尤其是产生了较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对策应用研究性成果。

(七)申报荣誉奖者须为年龄70 岁以上的知名专家、学者,过去市政府社科评奖中曾获二等奖以上,本次申报参评的个人成果符合二等奖及其以上标准的,且未曾获得过荣誉奖者。

二、申报时间及材料

请各位申报者务必于4月7日上午12:00之前将报奖材料(《申报评审表》一式8份、专著6部、论文1份原件及7份复印件)交至科研处,同时报送电子文稿,逾期一律不再受理。

科研处电子邮箱:cdtykyc@163.net,成体科研群:26876477。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17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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