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展开,现对我校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再次通知如下:
一、申报相关要求:
1、请严格按照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的申报公告要求进行申报,特别要注意申报条件和限报条件: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2年3月1日后出生)。不符要求的申报所造成的后果由项目负责人自行承担。
2、申报书和活页的填写严格按照申报书“填表说明”和“填写《数据表》注意事项”要求填写。申报书中的“单位审核意见”和“省规划办审核意见”请以科研处网站提供的申报模板为准填写。
3、申报书中签字:“课题负责人签章”和“课题组成员签名”以及申报青年项目中“推荐专家的签字”必须由本人签字。
4、申报活页的第一页为匿名评审使用,应确保独立一页,不得自行删除。
5、详细情况登录网站进行了解(http://www.npopss-cn.gov.cn/n1/2016/1216/c220863-28956126.html)
二、最终上报材料:
1、最终上报申报材料的时间为:2017年2月13日上午9:00-11:30。过期一律不再接受申报。
2、上报申报材料:1)7份A3纸双面印制的签字后的申报书、活页;2)申报书、活页电子文稿。
三、校内专家辅导:
为给广大申报者提供申报指导服务,我处将组织专家辅导活动,请各位申报者于1月13日中午12:00以前将申请书电子稿发至科研处邮箱(cdtykyc@163.net)并留下通讯方式,我们将组织专家于1月18日之前将修改意见反馈并进行辅导。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1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