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部门:
根据《成都体育学院关于做好年终财务工作的通知》(成体院字〔2009〕37号)有关年终报账的规定和要求,现将我校2016年年终报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6年财务报账及收费截止时间
报账业务:2016年12月22日(22日之后,不再受理财务报账业务)。
学生收费及其他零星收费业务:2016年12月25日,后勤及保卫处收费、一卡通充值等业务不受此时间限定。
2、2017年恢复报账和收费时间
2017年1月7日起,财务科恢复报账等各项业务;综合预算科恢复正常收费业务。
3、跨年度报账问题
为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2016年发生的支出应在当年报账。2016年发生业务应报未报的,请于2017年2月28日前到财务科办理相关报账手续,并使用2017年预算指标,过期不再受理跨年度报账。因未及时报账产生的费用,由经办人员自己负担。
4、即日起不再办理公务借款。之前办理周转金借款的,请按学校有关周转金管理规定在12月20日之前将借款返还学校财务,2017年开年后再按学校规定办理借款手续。
5、请各部门有公务借款的同志于12月20日到计划财务处财务科办理当年借款冲账结算,做到当年借款当年清账,避免影响部门2016年预算结余和2017年部门指标。
6、2016年底及2017年初其他财务相关工作
(1)停止报账期间,财务部门处理年终账务、与财政和银行对账、清理往来款项和资金结余、作2016年度决算相关工作;进行跨年账务处理、财务系统升级、做好2017年新年开账各项准备工作等。
(2)2016年校内部门财务工作总结。校内各部门总结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专项项目预算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财经制度执行情况等,开展预算执行效果自评相关工作;职能部门检查验收2016年度专项项目预算执行效果,提出2017年项目预算增、减建议;计划财务处根据部门自评、职能部门建议、学校相关规定,对2016年度校内财务工作进行评比表彰,修订完善校内2017年部门预算。
(3)个人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职工,按税务局相关规定主动到税务部门申报个人所得税。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16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