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各用工单位:
为体现学校对教职工的关心关爱,发挥保险的互助互济作用,缓解职工住院、意外伤害等原因导致的经济负担。经研究,继续参照去年做法,拟在5月组织全校教职工申报2018年在职职工互助保险(2018年校工会重点惠民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申报对象:2018年4月30日前学校编制内在职人员、编制外人员。参保人员名单由人事处、各用工单位提供。
2、 申报种类:住院医疗保险保障(续保)、重大疾病保障(续保)、意外伤害保障(续保),参保办法详见附件。
3、 申报时间:2018年5月。申报结束后,拟把参保名单上传至校工会网站和校工会QQ群,请自行下载查阅。
4、 经费渠道:由学校全额承担,个人不需担负。附属医院自筹解决。
5、 理赔时效:务必在出院后2个月内联系校工会,并按规定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如遇重大意外伤害事故,须在第一时间联系校工会谭建强(028-85090851)备案。
附件1:2018年互助保险申报一览表
附件2:三十种重大疾病
校工会
2017年4月24日
附件1:
2018年互助保险申报一览表
附件2:
三十种重大疾病
根据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18版)规定,申请重大疾病保险应符合以下30种重大疾病范畴:
(一)急性心肌梗塞
(二)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三)恶性肿瘤
(四)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五)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六)白血病
(七)良性脑肿瘤
(八)严重烧、烫伤
(九)瘫痪
(十)多个肢体缺失
(十一)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十二)双目失明
(十三)语言能力丧失
(十四)重症帕金森病
(十五)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十六)心脏瓣膜移植术
(十七)系统性红斑狼疮
(十八)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十九)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二十)严重重症肌无力:
(二十一)严重多发性硬化症
(二十二)深度昏迷
(二十三)双耳失聪
(二十四)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二十五)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二十六)脑中风后遗症
(二十七)严重脑损伤
(二十八)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二十九)主动脉手术
(三十)系统性硬化病(硬皮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