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体院研 (2015)73号
各培养单位:
2015年下半年硕士研究生论文预审结果已公布,为加强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阶段的管理,规范答辩过程,保证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质量,进一步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成都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的实施意见》,就我校2015下半年硕士研究生答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严格执行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程序。学校在答辩委员会组成、委员职责、答辩秘书职责、答辩流程和安排等方面均有明确、具体的规定,各答辩委员会必须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改变程序、减少环节。
二、各培养单位需严格执行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程序,答辩安排须挂网上,并制作海报张贴,同时将电子版提交研究生部;答辩委员参加场次需严格控制,合理分配,具体答辩程序参看《成都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的实施意见》(研究生部网站通知栏)。
三、优秀硕士论文评选严格按照《成都体育学院优秀硕士论文评选办法》组织专家进行,并于答辩结束后一周之内将评选结果提交研究生部。
四、预审结果“合格”及“基本合格”(修改后直接参加答辩)的同学完清各项手续后准备答辩。提交正式论文3-6份(正式论文格式要求在研究生部网页“下载专区”下载)至所在系、所。论文答辩由所在系、所统一安排。
五、预审结果“基本合格”(需再次参加盲评)的同学结合预审专家意见修改论文,于11月13日前上传第二次预审论文并将《成都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论文修改意见表》(学术型)或《成都体育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修改意见表》(专业学位)上交研究生部学位科(表格在研究生部网页“下载专区”下载)。
六、预审结果“不合格”的同学结合预审专家修改意见认真修改论文。经导师审阅后,上传二次预审论文并将《成都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论文修改意见表》(学术型)或《成都体育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修改意见表》(专业学位)上交学位科(表格在研究生部网页“下载专区”下载)。
七、12月10日之前结束所有答辩。论文答辩结束后一周内提交修改后论文2本(正式论文格式,版权授权和原创性声明须由作者签字)及论文电子文档(正式论文格式)至学位科。
特此通知
成都体育学院研究生部
201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