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单位:
为做好201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现将申报、推荐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我院2013年度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完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增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意识,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通过职称评聘工作促进教师队伍建设上层次、上水平,更好地为提高我院教学科研水平和培养人才质量服务。在具体工作中,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和政策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正确的职称导向,进一步强化师德要求,切实将确有真才实学,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好,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成绩显著,专业技术水平已达到任职条件的同志推荐出来,确保评审质量。
二、申报的资格和条件
符合成体人〔2011〕333号《成都体育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基本条件及管理办法》和四川省职称评定的相关文件所确定的晋升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可以申请参加本次评聘。
三、单位推荐审查及上报材料的要求
1、参加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选由单位择优推荐,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自己的条件按岗申报,学校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2、教师系列高级职务推荐,各单位应按照核定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数的要求,向学院教师职务评委会推荐。
3、研究、实验技术、出版编辑、图书资料、档案管理、会计、审计、经济、工程等其它专业技术职务系列高级职务岗位设置,由学校会同有关单位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和现有的高级职务岗位情况,由学校确定推荐限额,所在单位审查推荐到相关评议组进行推荐评议。
4、各单位要按照成体人〔2011〕333号文件对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未达到申报基本条件者,不予上报。破格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基本条件的人员,按四川省人事厅川职改【1992】69号文件规定办理,各单位要严格审查。
5、根据本单位高级职务岗位职数的空额情况,将符合申报高级职务条件的人员,签署具体推荐意见形成书面文字报告,向学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推荐,并将申报材料报人事处。申报中级职务人员的审查、材料报送按规定办理。
四、申报材料的要求
1、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报送材料如下:
⑴个人申请书一份,下载并填写《成都体育学院申请晋升教师职务简明表》,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由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复核。
⑵《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⑶《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一式一份;
⑷《四川省高等学校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表》一式一份;
⑸《评审高一级职务的业务情况登记表》一式一份;
⑹任班主任表现情况证明;
⑺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合格证已过有效期规定的需附外语考试成绩确认单),属于免试的,应提交所在单位的免试证明(含引用的免试和降低考试等级条件的政策说明和免试依据,并提供相关材料)一式一份;
⑻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考试合格证,属于免试的,应提交所在单位的免试证明(含引用的免试和降低考试等级条件的政策说明和免试依据,并提供相关材料)一式一份;
⑼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最高学历学位获得时间未达到规定的任职年限,还应提供合格学历学位或者下一级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⑽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证书或资格文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属确认的,还需附原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⑾提供任现职以来的科研成果,近两年来的教案、教学大纲和考试试卷(科研成果和教案、教学大纲作为业绩公示,考试试卷作为检查审核);
⑿代表作2篇(部)一式二份(原件),提供同行专家进行评审。“代表作”指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最能反映其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的学术论文、学术专著和教材等科研成果。
正常申报高级职务者,提供“代表作”原件二篇(部)一式二份,学术论文应是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的核心期刊(须有ISSN或CN刊号)正式发表的,并独立完成;学术专著、教材(须有ISBN书号)正式出版社出版的,并具名所编写的章节;
凡经过各级推荐、评议评审组织推荐、评议评审而没有通过的人员再次申报时,其论文论著应重新进行专家鉴定。
2、申报者对申报材料的填写,必须具有真实性、准确性和实效性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填报的材料内容模糊不清,或填报的内容与原始资料不符,或夸大、谎报、拔高等,均不列入评审范围,情节严重者,要取消其申报资格。
五、有关问题的说明
1、任职年限的计算:任职年限的计算是其取得任职资格的时间算起(即相应的评委会通过的时间为准)。即晋升副教授职务应担任讲师职务5年及以上;晋升教授职务应担任副教授职务5年及以上;晋升讲师职务应担任助教职务4年及以上。
2、学历问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必须达到成体人〔2011〕333号文件的规定学历,除达到破格晋升条件的外,一般不能申报评审高一级职务。
3、关于教学工作量的问题:专职教师申报评审教师职务,必须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工作量的计算,严格按成体院人字(2011)333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专任教师近三年来完成的教学工作量拉通计算,不得少于规定定额的三分之二,兼任党政管理干部的教师,其教学工作量一般应要求达到专任教师定额的三分之一。教学工作量和所担任的课程门数由本人填写后交所在单位审核(签字、盖章),由教务处审定并签署具体意见(签字、盖章);
4、关于论文、论著、教材等科研成果和表彰奖励的要求:时间界限必须是任现职以来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发表,或在国际性、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宣读的科学论文,以及省一级学术会议上宣读并收入论文集的论文;公开出版发行的论著、教材、教学参考书等;教学、科研、技术成果必须是通过鉴定、已经完成准予结题的;表彰奖励的主办单位应是政府或政府相应的职能部门,表彰奖励的内容应与本人拟聘岗位的专业一致。论文、论著、教材等科研成果由本人填写后交所在单位审核(签字、盖章),并由科研处审定(签字、盖章)。
5、任现职以来,代表本人水平的主要论文、著作、教材及其它科研成果,包括科研成果鉴定书及获奖证书(鉴定书、获奖证书用复印件)等材料一式一份,申报者所提供的材料中,其合作的论文、著作、教材及其它科研成果所承担部分或所起作用不清楚的,还应由合作者或课题负责人出具申报者所承担部分或所起作用的书面证明;
6、关于外语、计算机要求:按省职改办川职改【1999】53号、川职改【2000】10号和省人事厅川人发【2007】87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7、因工作需要调入学院的专业技术人员(除高等院校教师系列),根据川职改(91)8号文件规定,应重新办理确认专业技术资格手续后,才能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六、答辩
1、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须参加答辩:
(1)虽达到规定学历,但所学专业与所从事的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的人员;
(2)破格晋升人员;
(3)未评聘过教师(研究)职务,直接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4)取得合格学历不足规定的任职年限的人员;
(5)评委会及学科组根据需要要求答辩的人员。
2、答辩内容:
重点是所任学科(专业)的专业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以及本专业领域的改革、发展动态等。答辩与评审同时进行。答辩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申报推荐工作时间安排
1、8月26日前由个人向所在系(处)申报;
2、9月2日前由各系(处)审查推荐;
3、9月3日前各系(处)向人事处报送推荐人选;
4、9月11日-10月10日组织专家鉴定科研代表作,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各系(处)的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5、2013年职称改革领导小组会、业绩贡献公示及职称评审工作会的时间另行通知。
八、缴纳评审、答辩费
1、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代表作”专家鉴定费由本人承担,申报高级职务缴纳专家鉴定费600元,需答辩的人员,另缴答辩费80.00元;申报中级职务缴纳评审费140元,需答辩的人员,另缴答辩费60.00元。
2、经学院推荐到省高评委会进行评审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规定,申报高级职务评审每人收取评审费240.00元;申报中级职务评审每人收取评审费140.00元,由学院承担。需答辩的人员,答辩费由本人承担。
3、申报时,请将评审费交各系(处),由各系(处)汇总后交计财处。
附件(在学校人事处网页下载专栏下载):
一、《成都体育学院申请晋升教师职务简明表》
二、《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
三、《四川省高等学校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表》
四、《四川省实验技术专业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表》
五、《评审高一级职务的业务情况登记表》
六、《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七、《诚信承诺书》
二〇一三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