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国庆大假将至,为切实做好近期我校各项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学校大局稳定和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一次以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为重点的安全自查整治工作,及时纠正非法违纪行为,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落实整改责任,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二、认真组织针对师生员工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各部门须在国庆大假前,组织开展一次针对师生员工的安全宣传教育,内容包括:人生安全、财产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重点是加强对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拒绝搭乘无运营资质、超载运营的非法交通工具;不参与非法驾驶和驾驶非法机动车辆,出行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假期勤工助学或外出打工时要特别注意防范中介诈骗,防止陷入非法传销、非法集资等陷阱。
三、认真落实安全责任
各部门要健全完善保障安全的工作机制和管理措施,放假期间要严格落实安全责任,使每项安全工作落实到岗、落实到人,做到所有无人工作场所务必关好门窗和水、电、气。
四、切实加强假期值班工作
各部门在国庆大假期间要安排专人值班,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坚守岗位,认真履职,保持通讯畅通。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学校办公室和保卫处,不得错报、漏报或隐瞒不报,否则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
请各部门于2015年9月30日前将值班人员名单书面报学校办公室和保卫处。
保卫处
201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