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

关于我校组织参加第二届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6〕4号 和《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工作的通知》川教厅办函〔2016〕3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参加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已获投资情况,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3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在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项目中,已获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已获四川赛区选拔赛金奖但未获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仍可报名参赛,无需参加本年度四川赛区选拔赛评奖,直接参加四川赛区推荐全国总决赛项目比赛;其余项目可按正常程序参赛。

    二、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5.“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报名时间

     从即日起至8月31日。

四、报名方式

      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大赛APP(名称为“大创空间”)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

五、大赛赛制与赛程安排

     大赛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校级初赛由学校负责组织,省级复赛由各省(区、市)负责组织,全国总决赛由各省(区、市)按照大赛组委会确定的配额择优遴选推荐项目。全国共产生600个项目入围全国总决赛。通过网上评审,产生120个项目进入全国总决赛现场比赛。

    1.参赛报名(3-5月)。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大赛APP(名称为“大创空间”)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

    2.学校初赛(6-7月)。在7月15日前完成学校初赛,遴选参加省级复赛候选项目。

     3.省级复赛(8-9月)。在9月15日前完成省级复赛,遴选参加全国总决赛的候选项目。

   4.全国总决赛(10月中下旬)。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入围全国总决赛项目进行网上评审,择优选拔120个项目进行现场比赛。

六、学校初赛内容与形式

学校组织专家对报名项目进行初评。初评包括:

   1. 项目计划书评审

创意组根据团队创意设计撰写项目计划书,初创、成长组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撰写创业项目计划书。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

   2. 项目展示及答辩

参赛团队进行创新创业项目展示并回答评委提问。项目展示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等。可进行产品实物展示。展示及答辩过程中,语言表达简明扼要,条理清晰。

七、比赛奖励

学校初赛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和三等奖10名,设优秀组织奖3-5个和优秀指导教师奖5-8名。

获奖项目择优推荐参加省赛。省级以上获奖项目的团队成员在推免、评优优先考虑,项目负责人获奖可计为创新创业教育学分。

教师指导项目获奖可作为年终考核、晋级、职称评审的参考依据,并参照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管理规定》给予一定工作量报酬。

八、校赛推荐和材料报送

鉴于省级比赛项目的推荐按照申报项目基数进行分配。校赛阶段,各系推荐项目依据学生总数和上届大赛获奖情况进行分配,具体见附件1。请各系于6月20日(星期一)下午5:30前将下述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1办104),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286587250@qq.com。

   1. 各系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2,纸质、电子版各一份)。

   2. 项目申报表(纸质、电子版各一份),使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报名结束后,管理后台将自动生成每个创业团队的申报表并提供下载功能,各注册用户可在后台下载。

   3. 项目计划书(附件3,纸质、电子版各一份),使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项目计划书电子版为PDF文件,大小不超过30Mb。初创组、成长组参赛团队还需提交组织结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作为纸质计划书附件上报。

   4. 一分钟展示视频(电子版)。视频格式不限,需保证画面流畅,声音清晰,大小不超过1G。

联系人:吴艳红  柴亚东

联系电话:85091746  

九、工作要求

教学单位和有关部门要协同配合做好参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要充分发动教师和学生积极参赛,同时要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附件:1、各系、部推荐项目数额分配表

    2、各系、部推荐项目汇总表

    3、项目计划书                                       

                                                                                                                 教务处  学生处  研究生部  科研处 院团委  校友办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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