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及毕业学生年级管理办公室:
为保证2017届毕业生离校前相关教学工作的有序开展,结合具体工作情况特制定毕业生离校前的教学工作日程安排,请各教学单位及毕业年级学管办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实施,按照时间点完成各项任务。具体安排如下:
时 间 | 工作内容 | 备注 |
4月1日前 | 完成图像核对及通知所有未参加图像采集的学生进行补拍。 |
|
3月25日-4月20日 | 1、申请教师资格证的学生进行网上报名。 2、以我校公告的时间为准,错过时间后果自负。 |
|
4月10日前 | 1、通报学业审定情况; 2、通报学位外语和学位计算机审定情况。 |
|
4月21日-25日 | 1、各学办汇总、审核、整理及上交申请教师资格证的相关材料。 2、各院系可根据工作安排酌情调整截止时间。 |
|
4月14日-21日 | 1、毕业重修考试报名(仅组织一次); 2、学位外语和学位计算机考试报名; 3、往届申请延期毕业的学生务必返校完成学业。 学生完成学籍注册手续方可参加上述教学活动 |
|
5月2日-13日 | 毕业重修考试(含延期毕业学生)。 |
|
5月14日 | 学位外语和学位计算机考试辅导。 |
|
5月20日 | 学位外语和学位计算机考试。 |
|
5月中旬 | 提交教育实习及毕业论文成绩。 |
|
5月下旬 | 通报学业完成情况。 |
|
6月初 | 1、填报学位申请表; 2、申报延期毕业。 |
|
注:以上工作若涉及具体工作时间及要求会另行下发相关工作的通知。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