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维护好校园秩序,营造安全和谐、整洁有序的校园环境。现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从即日起,全面禁止共享单车入校;师生员工自用的自行车、电瓶车及摩托车,请在校园内各指定区域有序停放。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和第三十四条以及《成都体育学院校园秩序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严禁校外人员在我校公共区域遛放宠物。对于不听劝阻者,学校保卫处将通知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对其进行处罚。
三、按《成都体育学院校园秩序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严禁学生在学生宿舍饲养猫、狗等动物。如有上述情况者,请将宠物自行妥善处理。学生处、保卫处和各院系应积极配合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对学生宿舍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于未按照通知要求,超期仍在学生宿舍内饲养宠物的学生,将依照相关管理规定,对当事人及宠物进行处理。
四、养犬的教职工及家属,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和第三十四条和《成都体育学院校园秩序管理规定》及《成都体育学院校园秩序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到派出所办理合法养犬手续,严禁在校园及家属区内敞养犬只。望教职工及家属以身作则,主动配合学校保卫处和后勤处物业管理中心的工作。若有不听劝阻者,保卫处按学校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并通知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对其进行处罚。
五、针对上述违规违法行为,保卫处工作人员将适时进行录音录像,望广大师生员工共同监督,有效制止上述干扰校园秩序的行为发生。
保卫处 学生处 后勤处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