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在职职工:
2019年1月1日起,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全面实施,增加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等专项附加扣除。实施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是一项重要的减税措施,关系到每个纳税人切身利益。为贯彻好此项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认真学习国务院《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等政策文件,领会文件精神。
填写、报送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做到诚实守信、据实申报,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填报方式:2018年12月31日起,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已全面上线,职工个人可自主选择手机端或电脑端填列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写后选择推送给扣缴义务人(成都体育学院),也可以选择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
个税APP二维码:
电脑(WEB)端填报地址:https://its.sc-l-tax.gov.cn/
温馨提示:选择单位(成都体育学院)为扣缴义务人的职工,请于2019年1月10日24:00之前完成填报,以便单位在发放1月份工资计算个税时能进行专项附加扣除。
校内部门请通知到每一个职工,包括长期外聘职工、外出学习职工。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18年1月2日